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划环评[2017]4号),漳州市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厦门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国家高速公路沈海线厦门至漳州段扩建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要求,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经逐一核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公示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国家高速公路沈海线厦门至漳州段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漳州市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厦门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开竣工时间:2009年5月开工,2012年5月竣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专家意见;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12日至2018年11月12日。
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潘伟兵 联系电话:1360691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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